在刑事案件里, 尸体属于核心物证。它能直接关联到死因认定, 还可以用于作案手段分析,以及用于嫌疑人锁定。根据《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民警想尽办法保护尸体留存证据, 还有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民警对尸体证据进行保护时, 必须贯穿整个链条。

这个链条包括现场、转运、保存、移交和归档。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断裂, 都可能会导致证据失去效力。以下是标准操作规范。

现场保护与初步记录

当民警抵达现场之后, 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划定保护范围, 这个范围通常要求不能小于从尸体周围向外延伸5米的距离, 接着要布置警戒线, 把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员挡在外面不准进入。

在还没有完成向法医移交之前, 值勤的绝对不能擅自去挪动尸体的位置, 也不能随手翻看周边的物品或者动手清理痕迹上留下的信息, 这些动作都必须严格忍住不做。

同时需要把一系列工作同步做完, 包括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照片的画面顺序要从全景慢慢推近到中景再到近景最后到特写, 而且镜头里必须带上比例尺以便后续参考, 还要动手绘制现场的平面草图, 顺便记录下发现案发的具体时间, 以及当天的天气状况和周围环境的具体温度等基础数据。

尸体初步检查与痕迹固定

尸体留存证据怎么保护?看民警从现场到法医室完整操作流程(图1)

在法医到达现场之前, 民警会进行初步的目视检查, 其中会记录尸体体位以及衣着状态等信息, 还会查看体表可见损伤和血迹分布情况, 同时也会注意异物附着的情况等, 对于每一项内容都要单独拍照并进行编号处理。

对像弹孔或者切割伤、掐痕之类的关键痕迹, 需要使用荧光粉或彩色标记笔来进行临时固定操作, 以此来避免后续出现污染现象, 在这个阶段不会摘下衣物, 也不会擦除表面附着物, 一切都要留给法医进行系统检验。

检材提取与物证封存

按照《痕检/物证提取规范》来进行操作。

进行指纹的提取操作, 具体包括采集十根手指以及手心部位的指纹信息, 随后通过拍照的方式将相关信息予以存档。

将指甲缝里面的检材以及体表上面存在的可疑附着物进行提取的操作, 然后把它们分别装入袋子里面并且做好密封的处理。

从头发上剪下发根部分, 数量不可以少于5根, 然后把它们放进纸做的袋子里面, 千万不要用塑料袋装, 因为这样容易造成霉变。

尸体留存证据怎么保护?看民警从现场到法医室完整操作流程(图2)

对于随身物品的处理, 需要按照逐一登记编号的方式来操作, 这些随身物品包括了手机、证件、钥匙等等, 在完成编号之后要对它们进行单独封存。

所有的检材上面都进行标注, 标注的内容包含案号和编号以及提取的位置和具体时间还有提取人的姓名, 然后要有两个相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最后将其放入证据保管柜里妥善保管。

尸体转运与冷藏保存

尸体经过了初步的处理之后, 会使用干净的白布将尸体覆盖起来, 然后把它们装运到法医检验室或者是指定的冷藏库里面去, 在冷藏方面的条件要求上面, 温度要保持在4℃±2℃, 湿度大概是在70%左右, 在整个转运的途中, 要把开始的时间、结束的时间、使用了什么样的运输方式以及车里面的温度都记录下来, 如果距离能够存放尸体的冷藏设施超过了2个小时那么就应该使用冰袋或者说是冷藏车来进行运输, 绝对禁止把尸体暴露在高温的、潮湿的或者有虫子和老鼠的环境中, 每天都要至少记录两次的温度数据,以此来形成一份《尸体保存日志》。

移交法医与证据链管理

在尸体正式移交给法医的时候民警想尽办法保护尸体留存证据, 他们两个一起清点了检材还有物证的数量与编号, 然后去填写那个名称叫做《尸体及检材移交清单》的东西, 还要写明移交的时间以及双方的签名和各自的职务。在这之后的日子里面, 尸体会由法医来主导进行检验工作。

民警, 则保留现场记录、照片、视频这些原始材料, 把它们归入到案件的卷宗里去。所有的证据都是实行一种叫做“谁提取、谁保管、谁负责”的制度。关于电子数据, 比如照片和视频, 要实行双备份。纸质材料, 要放入柜子并且上锁, 以此来确保证据链是完整的并且可以追溯得到源头。

特殊场景应对

尸体留存证据怎么保护?看民警从现场到法医室完整操作流程(图3)

在遭遇高温或者进入雨季的时候, 应当缩短物体暴露在外部环境里面的具体时间长度, 优先使用防雨布来进行覆盖操作, 以此来加快物体的转运速度。

如果是在野外或者偏远的场所, 需要去联系救护电话120或者是殡仪馆一起来帮助完成转运工作, 要是没有办法进行冷藏的话, 就使用冰板做一个临时的降温措施。

存在很多具尸体, 需要把它们每一个都编上号, 分别装到袋子当中去, 绝对不能够把它们混在一起放。

先拍照固定形态, 再小心提取骨缝检材, 全程戴手套操作, 针对这种情况是指高度腐烂或者是白骨化。

上述的这个处理程序, 属于目前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 对尸体证据进行保护的标准操作规范, 各个地方的机关, 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头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条件制定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 但是那个核心原则不破坏、不污染、不中断证据链这一点是不允许减少的。